每个托位每月补助300元

 9月9日,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卫生健康委员会、财政局发布最新通知,《成都市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已正式印发。《管理办法》对普惠性托育机构的认定范围、认定标准、补助标准等进行了明确。

《管理办法》明确普惠性托育机构标准,从依法备案、合理定价、收费行为、服务质量、员工利益、风险防控6个方面提出认定标准。

值得一提的是,《管理办法》将普惠托育价格与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,参与认定的托育机构需合理定价,每人每月保育费收费(不含膳食费,下同)不高于机构所在区(市)县公布的城镇居民上年月人均可支配收入(按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/12折算到月)的80%且不超过4000元;全日托保育费以每月22天折算到日,时间不少于8小时;半日托收费不超过全日托费用的50%,时间不少于4小时;计时托收费不超过全日托折算到日标准的20%,不足1小时的,按1小时计算。

《管理办法》提出,经2024—2025年度认定或复审通过的普惠性托育机构可享受托位补助,按照备案核定托位数和实际运营时间给予每个托位每月300元的补助资金〔若按备案托位数,人均建筑面积低于8平方米(不包括户外面积)的,按人均建筑面积8平方米(不包括户外面积)计算补助托位数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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