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月25日,从成都市民政局获悉,成都市正式发布了《关于推进成都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意见》),明确了基本养老服务的建设路径、服务项目及保障措施,重点聚焦经济困难且有照护需求的老年人以及其他高龄、失能、残疾、无人照顾等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。《实施意见》自2024年11月17日起施行,有效期3年。
《实施意见》明确,到2025年,实现城乡统筹均衡、居家社区机构充分协调、医养康养有机融合、事业产业高效协同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;城区“区—街道—社区—小区—居家”五级养老服务体系和农村“县—镇—村”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更加健全;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不断完善。到2027年,具有成都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成熟定型,“15分钟养老服务圈”进一步优化,嵌入式养老服务网络全面覆盖、更加可及,家庭养老得到有力支撑,面向全体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产品更加丰富、服务水平明显提高。
《实施意见》提出5个方面18项重点任务,具体有哪些?一起来看!
《实施意见》明确了成都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项目,共计35项,新增了社区综合养老服务、老年教育、老年人意外保险、子女护理假等项目。清单在基本养老服务类型上,涵盖物质帮助、照护服务、关爱服务等;在层次上,涵盖基础性、普惠性、兜底性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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