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月25日,成都市人才认定申报系统新版正式上线。各类人才可通过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-政务服务-个人服务(或单位服务中)选中“成都市人才认定申报系统”进行注册申请。
那么,申请认定的对象指哪些人才?申报人需要提供哪些材料?据成都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根据《成都市人才分类认定实施办法(试行)》第二条规定,认定对象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工作,遵守宪法和法律,具备良好职业道德,并申报《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》明确的A、B、C、D、E、F任一分类人才认定的人员。
如果申请认定对象是在职人员,需要提供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、人事劳动关系证明、6个月以上在蓉缴纳社保证明,以及根据申请人才类型,《成都市人才分类认定实施办法(试行)》中《成都市人才资格分类认定索引》规定的相关要件资料。
如果申请认定对象是自主创业人员,需要提供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、6个月以上在蓉缴纳社保证明、本人创办的在蓉企业的营业执照、6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蓉纳税记录,以及根据申请人才类型,《成都市人才分类认定实施办法(试行)》中《成都市人才资格分类认定索引》规定的相关要件资料。
如果申请认定对象是灵活就业人员,需要提供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、6个月以上在蓉缴纳社保证明(城镇职工社保、城乡居民社保均可)、6个月以上在蓉个人纳税证明,以及根据申请人才类型,《成都市人才分类认定实施办法(试行)》中《成都市人才资格分类认定索引》规定的相关要件资料。
此外,离退休人员申报仅限ABC类,除了提供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、在蓉返聘合同、6个月以上在蓉个人纳税证明外,还需要根据申请人才类型,提供《成都市人才分类认定实施办法(试行)》中《成都市人才资格分类认定索引》规定的相关要件资料。
温馨提示,人才分类认定应由本人个人提出申请或用人单位提出申请,不用委托机构申请。之前在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上申请过人才认定的,无需重复申请认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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